现我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。
一、项目名称: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
二、项目位置:佛冈县龙山镇南侧蓄滞洪区
三、用地单位: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
四、拟用地面积:860353.45平方米
五、审批单位:佛冈县自然资源局
六、公示时间:2024年7月9日-2024年7月19日
七、公示方式: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(//www.powerful-seller.com/)
八、意见及反馈方式
1、公示期间,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,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;
2、有效的反馈意见,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、反馈者的真实姓名、有效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复印件(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)。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),有效的反馈意见,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;
3、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,如需申请听证,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。逾期提出的,视为放弃以上权利。
佛冈县自然资源局
2024年7月9日